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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羅永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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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羅永興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8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臺中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43)安律字第4961號
原始職業
商
被起訴時年齡
27歲
同案被告
陳文溝
、
張子華
、
劉後村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不起訴
起訴檢察官
晉傳棟
書記官
陳道源
起訴日期
民國43年12月17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3年
裁判書字號
(43)安律字第496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審判
同案被告
陳文溝
、
張子華
、
劉後村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晉傳棟
書記官
陳道源
終審日期
民國44年8月19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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