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被告韓阿珍傅東火雖經劉匪勸誘而未參加匪黨但既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其餘邱添喜等量刑均嫌輕,擬均飭照原罪名改判,邱添喜彭錦書二名各徒刑十五年,韓阿珍傅東火各處徒刑七年,田春木李祥錦李保榮楊鼎宗陳英保等均令感訓期為三年。(其他)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