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安澄字第2094號
原始職業
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22歲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吳崇慈係台大商學系學生,三十六年九月間即與匪徒張璧坤相識,與張匪來往頗密,三十七年復經張匪介紹與匪徒周慎源相識,三十八年十月參加張匪所領導之獅頭山旅行會議入台大後並參加海天歌詠團文藝社雨音歌詠團樂群音樂研究社耕耘社等課外活動,三十九年春經張璧坤介紹與匪首李潔相識,奉李匪囑令參加匪黨……(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余季藩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