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安澄字第2398號
原始職業
農
被起訴時年齡
53歲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蔡秋桐於三十九年八月與陳明新相識,陳曾向其作匪黨宣傳,同年九月,又接受張溜交與給閱讀之匪書四冊,雖未被吸入匪幫,惟明知為匪而不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宋定亞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