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安澄字第2398號
原始職業
虎尾中學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21歲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謝秋波係匪徒謝達之子,明知陳明新與其父同為匪幫分子,而在逃亡中,本年元月陳至其家言及謝達被捕情形及其自己流亡之苦心表同情而不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宋定亞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