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防院起字第064號
原始職業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講師
被起訴時年齡
36歲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黃榮燦早於二十八年參加匪幫外圍組織「木刻協會」,擔任全國木協理事……三十四年來台充任人民導報畫刊南虹主編……後假文化宣傳為名,先後參加「麥浪歌詠隊」、「自由畫社」「自由畫社」「蔡瑞月舞踊團」及「馬思聰音樂演奏會」等作反動宣傳,並以吳乃光為新創造出版社職員,藉以掩護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曹小霆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