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安澄字第2398號
原始職業
農
被起訴時年齡
41歲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黃能添明知陳明新為一逃犯,並曾對其談及政府剝削人民利益,人民生活困苦,太無價值,等匪黨言論,其為匪徒無疑,該黃能添亦不出而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宋定亞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