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匪黨後並協助建立武裝叛亂基地及介紹他人參加擴大組織(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於三十九年間,先後加入匪黨組織,分別協助建立匪玉桂嶺基地,或參加秘密會議,研究潛伏及發表工作問題,並個別介紹陳文貴、黃天送、闕木田、陳新傳、陳有義等加入組織,嗣又負責該基地之聯絡(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於三十九年間,加入匪黨組織,有為匪積極工作及吸收份子等事實(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