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金壇縣
畢業學校
台中農學院農學系畢業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防院字第041號
原始職業
台灣省立農學院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2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本件不付軍法審判(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曹小霆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7月31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1)防院字第04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本件不付軍法審判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曹小霆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7月3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