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皇中法82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張英俊供二十歲台北市人三十八年二月參加奸黨組織隸屬成功中學支部與姚清澤直接聯絡未曾擔任工作等語核其參加奸匪組織係受人宣傳所致擬管押感訓以期悔悟(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毛人鳳(國防部保密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