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287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將軍事上之秘密消息交付叛徒
軍中無故離役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2款)、陸海空軍刑法(93條0項2款)、刑法(55條)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1月1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047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將軍事上之秘密消息交付叛徒
軍中無故離役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2款)、陸海空軍刑法(93條0項2款)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