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皇中法82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林獻香供三十四歲高雄縣人基隆中學教員三十七年秋由鍾浩東介紹加入奸黨組織開會二十餘次三十八年五月改調校外支部受藍明谷領導等語該犯被捕後自動坦承供出上項情形似可憐恕擬管押感訓以期悔悟(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毛人鳳(國防部保密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