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皇中法82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孫居清供二十五歲高雄市人台大法學院政治系學生因對現狀不滿故對政府常加批評傾向社會主義五月十五日至弟孫居旺函內曾辱罵政府為美帝國主義之走狗讚揚人民解放軍光榮勝利認為台灣不能作復興基地等語不諱核該犯思想極度左傾對奸黨關係堅不承認擬由本局長期禁押(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毛人鳳(國防部保密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