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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何智輝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何智輝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37
籍貫(省)
廣東
籍貫(縣、市)
三水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二組駐香港工作組組員
被起訴時年齡
30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情報局
審理文件字號
(55)貞律判字第027號
公訴人
楊尚賢
辯護人
李柏源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5年、
褫奪公權
10年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59條)
審理人
李璟
(審判長)、
陸志湛
(審判官)、
劉樹錚
(審判官)
書記官
黃明友
審理日期
民國55年10月22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情報局
裁判年度
民國55年
裁判書字號
(55)貞律判字027號
公訴人
楊尚賢
辯護人
李柏源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5年
財產沒收
有
終審審理人
李璟
、
陸志湛
、
劉樹錚
書記官
黃明友
終審日期
民國55年10月2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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