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皇中法82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許遠東供二十三歲新竹縣人台大法學院政治系學生三十八年七月由吳振祥介紹參加奸黨為候補黨員受戴傳李領導但未擔任工作等語核其參加奸匪組織係受人煽動所致被捕後自動供出關係態度尚屬坦白擬管押感訓以期悔悟(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毛人鳳(國防部保密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