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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泰興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空軍高射砲司令部四科中校科長
被起訴時年齡
40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287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對於職務上知悉國防應秘密之消息因過失洩漏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10條)
審理人
盧雲光(審判長)、王傳鑫(審判官)、楊星懷(審判官)、陳慶粹(審判官)、殷敬文(審判官)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1月1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法簽第53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均於無意中分別洩漏空軍高射部隊各單位駐地及代字,原判以過失洩漏職務上知悉國防應秘密之消息(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郭寄嶠(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1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俞濟時(總統府第二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1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87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3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貞昆字第4000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蔡大冶(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高參)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1月2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則副字第000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鄭介民(參謀次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1月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047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對於職務上知悉國防應秘密之消息因過失洩漏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10條)
審理人
盧雲光(審判長)、王傳鑫(審判官)、楊星懷(審判官)、陳慶粹(審判官)、殷敬文(審判官)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1月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澄字第118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甘勵行(審判長)、陳英(審判官)、李新會(審判官)
書記官
夏裕寬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3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則副字066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5月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5月2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0)貞昆字第4024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楊學房(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主任)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5月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則副字第074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鄭介民(參謀次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5月1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澄字第118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甘勵行(審判長)、陳英(審判官)、李新會(審判官)
書記官
夏裕寬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5月16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0)安澄字第118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夏裕寬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5月16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