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富平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裝甲兵旅4總隊43大隊本部中隊
被起訴時年齡
23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澄字第254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本部受理胡正心(原名王增壽)閻文顯姚華棠奸嫌一案,業經訊明尚無附匪情事,惟查被告等均經被告等均經被俘,受匪訓練思想可疑,經予發交本部新生總隊各感訓六月,以資感化。(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吳國楨(台灣省保安司令)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22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54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9月2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