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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軍人逃叛未遂
被告詹斌、詹桓於民國三十九年間在福州香港與舊識,現為匪黨之游毓禎相遇,從受其誘惑領其津貼,接受來台潛伏策反爭取電台工作,李亭林因詹斌介紹,接受金錢允予潛台待機策反。(脅迫煽惑或以其他方法使軍人公務員不執行職務不守紀律或叛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