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錦煽惑於三十七三十八兩年中被告樊志育加入姚錦領導之匪黨並受其領導,成立學習小組參加集會,研讀唯物論、新民主主義中國共黨產黨綱等反動書籍,并皆自動提交自傳宣誓入黨。(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被告樊志育、丁潔塵夫婦兩人,由被告姚錦、黃賢忠先後吸收加入匪幫外圍組織讀書會,被告樊志育、丁潔塵雖參加讀書會,當時因感被告姚錦提攜任用之恩,勉強應允,事後知悉姚匪身分,虛予委蛇,在三十八年底,即與姚匪疏遠脫離匪幫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發還複審(其他)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樊志育丁潔塵參加叛亂之組織
姚於三十七年十二月間介紹樊夫婦加入匪當讀書會被告等當撰一篇正式恭加并閱讀匪幫刊物觀察香港大公報等反動書刊(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於卅七年被誘加入匪外圍組織讀書會並無為匪任何工作(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