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張守仁於三十七年夏,被洪養吸收參加叛亂組織,並負責印刷告「台灣同胞書」反動傳單……(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曾參與集會,著手油印反動傳單。(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參加匪黨組織後,有積極從事叛亂工作之事證。(其他)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