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接受張匪金海之反動教育,復明知其為匪諜,至三十九年年底張匪捕獲時止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發還復審(其他)
於三十八年間在台北市錦州街民光電器行充店員時聽受另案叛徒張金海陳文卿等講解反動書刊宣揚匪幫政治攻擊政府措施明知其為匪諜且悉其住址並在四十一年十二月中旬被捕之一月前尚與該陳文卿會面知悉其行踪迄未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於三十八年間聽受另案叛徒張金海陳文卿等為匪宣傳明知其匪諜並悉其住址且在四十一年十二月中旬被捕之一月前尚與該陳文卿會面知悉其行踪迄未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