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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照片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嘉義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大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2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1)安潔字第292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變造關於品行能力服務相類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212條)
審理人
范明(審判官)
書記官
呂秀瀛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10月2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防隆字220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黃嘉烈原係台大學生於卅八年七月間參加朱毛匪幫台灣大學工學院支部組織從事學運宣傳共產主義同年九月吸收已另案被捕之丁桂昌加入匪幫組織並企圖吸收石鴻隆倪漏春黃則林等而交閱匪方反動書籍後因環境惡劣於卅九年三月停止活動(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本年(三十九)一月間潛返原籍嘉義以原有之身份證換貼其本人相片意圖矇混使用(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11月1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於三十七年參加匪黨組織後並有為匪積極工作之事証(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桂永清(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11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112-12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1月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強仁字第261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車蕃如(總統府第二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1月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廉龐06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包啟黃(國防部軍法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1月1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1)安潔字第292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變造關於品行能力服務相類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212條)
審理人
范明(審判官)
書記官
呂秀瀛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1月18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292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變造關於品行能力服務相類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212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呂秀瀛
終審日期
民國42年1月1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