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3)審三字第11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書記官
沙思奇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