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59)警檢訴字第117號、(59)勁雷字第2977號
原始職業
台南縣佳里國中教務主任
被起訴時年齡
35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鐘廖權對於民國五十年五月下旬某晚,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號,成立「台灣青年同志會」,決定組織發展方向。企圖結合台籍青年,趕走大陸人,推翻政府,奪取政權,自己成立政府,台灣人治理台灣,曾訂定章程。五十二三年間,復先後在中壢「戰地政務班」及台南市逢甲路等處,與其同事郭秋澤談論共匪二萬五千里長征,以及偽政權人民公社等情形,並背誦毛匪澤東所填「沁園春」詞,以影響其思想等情(預備或陰謀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郭波
起訴日期
民國5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