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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吳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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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吳尚文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34
籍貫(省)
廣東
籍貫(縣、市)
新會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國防部情報局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二縱隊中尉通訊組長
被起訴時年齡
33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國防部情報局
審理文件字號
(56)安中判字第020號
公訴人
孫域
辯護人
楊尚賢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將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露叛徒
同案被告
莫以森
、
陳業基
、
陳唐德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5年、
褫奪公權
8年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2款)、刑法(56條)
審理人
李璟
(審判長)、
羅瑞光
(審判官)、
劉樹錚
(審判官)
書記官
黃明友
審理日期
民國56年9月2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情報局
裁判年度
民國56年
裁判書字號
(56)安中判字第020號
公訴人
孫域
辯護人
楊尚賢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將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露叛徒
同案被告
莫以森
、
陳業基
、
陳唐德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2款)、刑法(56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5年
財產沒收
有
終審審理人
李璟
、
羅瑞光
、
劉樹錚
書記官
黃明友
終審日期
民國56年9月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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