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揭陽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40)審聲字第2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曾受朱毛匪徒何紹寬之影響,為匪共宣傳並摘錄何匪「新教育形勢」之講詞一份,密攜帶來台。迄至民國卅八年間,居住於新竹市北門國民學校時,曾閱讀「人間」及「散文詩」等左傾書籍,其思想傾匪(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張齊斌(審判官)
書記官
劉齊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4月4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7)審聲字第2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劉齊
終審日期
民國47年4月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