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高雄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灣大學農學院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2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澄字第156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100條1項)、刑法(55條)、刑法(305條)
審理人
范明(審判長)、陳茂春(審判官)、沈子誠(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6月14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39)勁助字第43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林月濤組織S.F.G黨恐嚇方法吸收黨徒,倡言不滿政治現狀企圖顛覆政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郭寄嶠(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7月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澄字第156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100條1項)、刑法(55條)
審理人
范明(審判長)、陳茂春(審判官)、沈子誠(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7月9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156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100條1項)、刑法(55條)、刑法(305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徐松泉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7月9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