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防隆字第122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殷啟輝於三十六年初在暨南大學肄業時,為同學張燮文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受張匪領導,積極參加學潮及非法活動,同年十月來台,改由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匪要張志忠領導,三十七年秋,被告奉張匪命領導岡山中學教員基羣,并迭與基匪密議,發展組織及吸收群眾等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