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經王忠賢介紹於四十一年參加匪黨後因未能前往受訓致尚未參與工作(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於四十一年十月或十一月間經王忠賢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於四十一年十一月間經王忠賢介紹參加匪黨(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發還復審(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