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0)安澄字第1624號
原始職業
無
被起訴時年齡
60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附匪潛來台灣意圖進行為匪幫刺探搜集傳遞關於我政府軍事上之秘密(為叛徒作嚮導或刺探蒐集傳遞關於軍事上或政治上之秘密者)
煽惑與其相識之軍公人員背叛(脅迫、煽惑或以其他方法使軍人、公務員不執行職務、不守紀律或叛逃者)
因攝於吳石等之伏法迄未敢着手寔行(前項之未遂犯)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夏裕寬
起訴日期
民國4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