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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中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248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周咸慶(審判官)
書記官
鄭和生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0月1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法簽字第44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楊水陳神傅胡伯齡石昭城陳淵松陳錦坤許德興戴承業江清溪廖學經王銀城洪洒連蔡萬雲林國藩林日旗洪梓王萬錡廖本振洪錫珍洪火秋洪淮山李清波游欽木均參加叛亂組織事証均臻明確(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1月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800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士毅(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1月1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800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聯芬字第39035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蔡大冶(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高參)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2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勁助字第111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郭寄嶠(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248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周咸慶(審判官)
書記官
鄭和生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13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48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鄭和生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12月1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