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梁於三十九年秋間由已決犯劉賽慧吸收加入匪幫台灣省工委會新竹支部叛亂組織後奉劉匪之命於同年吸收王添進參加其組織直屬劉匪領導與劉匪以不定期方式常在新竹紡織工廠或公園附近舉行會議密謀發展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被告王如梁朱煒煌楊水木鍾色四名於三十八年底三十九年初先後參加匪黨組織該王如添復吸收其兄王添進(在逃)加入組織(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加入匪黨組織……為匪介紹份子(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