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年由徐金生介入匪黨閱讀反動書籍受徐匪之命複寫中國土地法大綱分發傳單并先後參加羅吉月主持集體學習五次(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廖明輝三十九年十月由叛徒徐金生介入匪黨閱讀反動書刊並受命複寫「中國土地法大綱」反動書二次(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原判按參加叛亂之組織論罪固無不當惟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十年量刑稍輕應各改為十五年(其他)
加入匪黨受命複寫「中國土地法大綱」反動書二次(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