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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大庾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8)謹勉聲字第001號
原始職業
國防部戰地政務工作第二大隊第二中隊上尉政工官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平日言行不檢……玩牌時喊出「蔣匪投降吧繳械吧」等語……該被告思想偏激,言行荒謬,顯有施予感化訓練之必要(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鮑亦範
起訴日期
民國48年2月2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8)謹勵字第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劉宏龍曾發表「蔣匪投降罷」、「以前每年說反攻就是不動」等各荒謬言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馬心聲(審判官)
書記官
尹煜生
審理日期
民國48年3月16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8)謹勵字第00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尹煜生
終審日期
民國48年3月16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