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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被告劉嘉武係台中平等國民學校校長,三十七年六月參加朱毛匪幫豐原支部後,負責發展組織及宣傳工作,並吸收黃士性、傅鍾韓參加成立翁子支部,擔任該支部書記去年九月轉至山地發展高山族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原判劉嘉武等三名以意圖顛覆政府論罪均處死刑,擬均照准。(其他)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