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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劉松柏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劉松柏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8
籍貫(省)
貴州
籍貫(縣、市)
安龍縣
畢業學校
初中二年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陸軍第十師第三十團第一營第三連三等三級士官長
被起訴時年齡
28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審理文件字號
(46)法字第242號
公訴人
周幹才
辯護人
潘耀西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劉新圃
(審判長)、
張華年
(審判官)、
張生民
(審判官)
書記官
龔英毅
審理日期
民國46年11月20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裁判年度
民國46年
裁判書字號
(46)法字第242號
公訴人
周幹才
辯護人
潘耀西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劉新圃
、
張華年
、
張生民
書記官
龔英毅
終審日期
民國46年11月2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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