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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南投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32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4)審特字第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檢肅匪諜條例(10條3項)、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審理人
周咸慶(審判長)、王名馴(審判官)、彭國壎(審判官)
書記官
杜蔭桐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11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理琦字第300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彭孟緝(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12月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4)審特字第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檢肅匪諜條例(10條3項)、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審理人
周咸慶(審判長)、王名馴(審判官)、彭國壎(審判官)
書記官
杜蔭桐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12月9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4)審特字第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檢肅匪諜條例(10條3項)、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杜蔭桐
終審日期
民國44年12月9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