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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被告張木生係汐止鎮副鎮長,三十八年二月參加匪幫汐止支部後,擔任該支部委員負責聯絡社會知識份子及發展農民工作,又藉副鎮長職位推行三七五減租運動時乘機為匪宣傳。(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原判劉嘉武等三名以意圖顛覆政府論罪均處死刑,擬均照准。(其他)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