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新竹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4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賴阿統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接受簡匪(吉)宣傳,閱讀匪黨書刊,思想左傾(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倪漢雲(審判官)
書記官
董俊洲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8月8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賴阿統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董俊洲
終審日期
民國44年8月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