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應城縣
畢業學校
國民小學一年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陸軍第三十二師砲指部一二七營第二連下士
被起訴時年齡
2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6)銖判字第2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褫奪公權 2年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劉寶賢(審判長)、山鵬先(審判官)、阮叙雄(審判官)
書記官
程雲
審理日期
民國46年4月20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6)銖判字第2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程雲
終審日期
民國46年4月2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