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嘉樂、李麗梅、歐陽鳳於劉廣聲抵台後,及王立紅於七十六年三、四月間兩度來台期間,既均分別明知劉廣聲具有……匪諜身分,竟昧於朋友、同居人等私情,未向有關機關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共同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
緩刑肆年
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