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防隆字第47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三十八年十月間由在逃匪徒廖天珠介紹,加入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由廖匪天珠領導,經常在其家開會,並由被告廖阿賜在三十八年底及三十九年正月間,先後吸收被告田阿海、廖天金、張紫和、黃裕蘭、張阿煥加入匪黨,分別組成永和山及頭份小組,廖阿賜充頭份小組組長。(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