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安澄字第1688號
原始職業
太平國民學校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25歲
被控犯行描述
賴美麗係與徐秀蘭友善時相遇往李匪炳坤處並曾閱讀「海濤」「新民主主義」「透視」等左傾書刊與匪徒李炳坤徐桂芳等時相過從閱讀左傾書籍暨听其左傾言論其思想不無受其毒化際此加強肅奸聲中實有交付感化知必要以資教育(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劉齊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