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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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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黃龍勝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19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苗栗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40)安澄字第4241號
原始職業
農
被起訴時年齡
33歲
同案被告
蕭春進
、
鍾錦英
、
古滿興
、
徐硯田
、
羅紹清
、
黃昌祥
、
徐鼎房
、
溫德明
、
黃新玉
、
黃阿滿
、
張阿鼎
、
劉黃榮春
、
黃順錦
被控犯行描述
先後參加匪幫屬實(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
(5條)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
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顏忠魯
書記官
劉齊
起訴日期
民國40年10月27日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4758號
公訴人
顏忠魯
辯護人
陳慶粹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蕭春進
、
徐鼎房
、
黃昌祥
、
古滿興
、
黃新玉
、
鍾錦英
、
徐硯田
、
黃阿滿
、
張阿鼎
、
羅紹清
、
黃順錦
、
溫德明
、
劉黃榮春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褫奪公權
7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鄭有齡
(審判官)
書記官
魏俊生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12月29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防隆字第017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加入匪幫後尚未有顯著活動(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1月31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士毅
(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2月8日
第5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
(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2月20日
第6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克瑞字第133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車蕃如
(總統府第二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2月22日
第7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防隆字第40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包啟黃
(國防部軍法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2月28日
第8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4758號
公訴人
顏忠魯
辯護人
陳慶粹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蕭春進
、
黃昌祥
、
黃新玉
、
古滿興
、
徐鼎房
、
鍾錦英
、
徐硯田
、
黃阿滿
、
張阿鼎
、
羅紹清
、
黃順錦
、
溫德明
、
劉黃榮春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褫奪公權
7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鄭有齡
(審判官)
書記官
魏俊生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3月14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4758號
公訴人
顏忠魯
辯護人
陳慶粹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蕭春進
、
黃昌祥
、
黃新玉
、
古滿興
、
徐鼎房
、
鍾錦英
、
徐硯田
、
黃阿滿
、
張阿鼎
、
羅紹清
、
黃順錦
、
溫德明
、
劉黃榮春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鄭有齡
書記官
魏俊生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3月1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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