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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中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灣糖業公司台中總廠農業課曳引機駕駛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42)審聲字第6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與叛徒王溪森係知交,於卅八年初閱讀其交付之反動書籍「辯証法」及「給初學社會科學」兩冊,并於三十九年九月間,代其保藏該項反動書籍共達206冊,旋復自行取讀「聞一多的道路」等反動書籍。(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甘勵行(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6月22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2)亷龐字第182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閱讀反動書籍「辯証法」及「給初學社會科學」兩冊,並為王溪森代藏該項書籍(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8月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42)審聲字第6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與叛徒王溪森係知交,於卅八年初閱讀其交付之反動書籍「辯証法」及「給初學社會科學」兩冊,并於三十九年九月間,代其保藏該項反動書籍共達206冊,旋復自行取讀「聞一多的道路」等反動書籍(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甘勵行(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8月7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2)審聲字第6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徐松泉
終審日期
民國42年8月7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