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3)警審聲字第0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交付感化 3年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因竊盜案羈押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於同年九十月間,先後向在押人犯卿國華、康文君等云:「台灣政府能代表中國嗎?上屆選舉 總統,不應該修改憲法,這不是成了x家的天下嗎?」「今天台灣是特務警察國家,報紙上天天吹牛,金馬如何堅強,都是騙老百姓的。俄國核子武器比美國多,毛澤東真為人民謀福利,聯合國對共產黨都怕,何況小小台灣」等荒謬言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審理人
蔡慕陶(審判官)
書記官
李子新
審理日期
民國53年2月2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3)覆普抗凉字第2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抗告駁回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交付感化 3年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因竊盜案羈押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於同年九十月間,先後向在押人犯卿國華、康文君等云:「台灣政府能代表中國嗎?上屆選舉 總統,不應該修改憲法,這不是成了x家的天下嗎?」「今天台灣是特務警察國家,報紙上天天吹牛,金馬如何堅強,都是騙老百姓的。俄國核子武器比美國多,毛澤東真為人民謀福利,聯合國對共產黨都怕,何況小小台灣」等荒謬言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3年3月2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3)覆普抗凉字第2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因竊盜案羈押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於同年九十月間,先後向在押人犯卿國華、康文君等云:「台灣政府能代表中國嗎?上屆選舉 總統,不應該修改憲法,這不是成了x家的天下嗎?」「今天台灣是特務警察國家,報紙上天天吹牛,金馬如何堅強,都是騙老百姓的。俄國核子武器比美國多,毛澤東真為人民謀福利,聯合國對共產黨都怕,何況小小台灣」等荒謬言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彭孟緝(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3年3月2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3)覆普抗凉字第2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抗告駁回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交付感化 3年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因竊盜案羈押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於同年九十月間,先後向在押人犯卿國華、康文君等云:「台灣政府能代表中國嗎?上屆選舉 總統,不應該修改憲法,這不是成了x家的天下嗎?」「今天台灣是特務警察國家,報紙上天天吹牛,金馬如何堅強,都是騙老百姓的。俄國核子武器比美國多,毛澤東真為人民謀福利,聯合國對共產黨都怕,何況小小台灣」等荒謬言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書記官
黃陵
審理日期
民國5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