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2)亷庸聲字第009號
原始職業
陸軍第七二四九部隊第一三六團衛生連上尉排長兼醫官
被起訴時年齡
2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于三十八年元月七日於河南永城被俘,未久逃出,并於軍中常唱匪方歌曲。于去(41)年九十月間先後因病入第五十五後方醫院治療時,與陸軍第二○六師第六一七團第三營第八連上士班長王連城相識,常互發牢騷詆毀政府。……雖無其他為匪事証,然其態度模稜,思想不無可疑,應均與感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鄭惠民
起訴日期
民國4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