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5)典兼字第185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三十九年秋匪陷原籍慈谿時曾加入匪偽話劇團任演員同年底復接受匪偽軍訓三月四十年受沈匪廷忠慫恿與沈廷忠沈兆鶴沈永友偽裝由匪區逃亡已到達漁山轉一江山依其兄沈兆(馬冏)處謀得工作刺探我方軍情四十二年匪叫囂犯台沈文騫密囑沈兆鶴控制所屬部隊在共匪進犯一江山時不要還擊讓匪方俘虜……(44)年七月沈文謙在該局自首復漁審訊中訊悉沈文騫潛在澎湖地區犯有逃亡(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三十九年秋匪陷原籍慈谿時曾加入匪偽話劇團任演員同年底復接受匪偽軍訓三月四十年受沈匪廷忠慫恿與沈廷忠沈兆鶴沈永友偽裝由匪區逃亡已到達漁山轉一江山依其兄沈兆(馬冏)處謀得工作刺探我方軍情四十二年匪叫囂犯台沈文騫密囑沈兆鶴控制所屬部隊在共匪進犯一江山時不要還擊讓匪方俘虜……(44)年七月沈文謙在該局自首復漁審訊中訊悉沈文騫潛在澎湖地區犯有逃亡(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馬紀壯(國防部副部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