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晃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海軍第7艇隊部防4艇輪機1等兵
被起訴時年齡
2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5)審特字第3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6月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9條)
審理人
張幼文(審判長)、張齊斌(審判官)、何錦安(審判官)
書記官
沙思奇
審理日期
民國46年4月12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5)審特字第3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6月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沙思奇
終審日期
民國46年6月17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