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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東海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4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6)判329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袁潤堂(審判長推事)、汪輔(推事)、###(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6年10月4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5)覆普動字第6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撤銷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葉中平(審判長)、崔玉珩(審判官)、柯慶生(審判官)
書記官
葛天民
審理日期
民國55年8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6)更字第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竊據國土破壞國體而着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59條)
審理人
成鼎(審判長)、聶開國(審判官)、張玉芳(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55年11月11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6)更字第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竊據國土破壞國體而着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55年11月1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